文号: 国发[1985]50号 来自: 国务院 日期: 85-04-02
内容:
国务院关于发布《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》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加快公路建设,对扭转交通运输紧张状况,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了使公路建设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,决定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,包括国家机关和军队,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。现将《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》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 国务院
一九八五年四月二日